关于举办首届“艺苑杯”校园风景摄影大赛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丰富师生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充分展示我校“青山碧水、凤笙和瑞”的校园风光,反映“互帮互助、和善和美”的山艺氛围,让更多的师生员工主动发现并感受校园文化品味,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爱校、护校的热情,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“艺苑杯”校园风景摄影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用艺术视角发现山艺校园之美。
二、参赛对象
山东艺术学院在校学生、全体教职工。
三、参赛要求
1、摄影作品内容积极向上,彩色、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,题材以我校人文自然景观、师生员工校园生活、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等为主。参赛者限投3件作品参赛,其中,组照视为一件作品,组照可以包括最少6张,最多10张照片。组照中,每张要标记顺序代码。
2、参赛者须上交作品7寸照片一张及电子稿(采用JPG格式发至邮箱:sytw2022@163.com)。请参赛者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(附件1)并粘贴在作品背后。
四、时间安排
1、10月20日之前,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统一将本学院学生参赛作品、登记表(附件1)及汇总登记表(附件2)交校团委办公室;教职工作品请自行送至校团委办公室。
2、10月底,主办单位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。
3、11月上旬公布获奖作品和名单,颁发相应证书,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。
五、奖项设置
本次比赛学生作品分专业组和业余组,摄影专业学生为专业组,其他专业学生为业余组,视参赛人数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;教职工不分组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、完全、排他的著作权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,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,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。
2、对于全部获奖作品,主办单位将在学校网站及院报进行公开展示,有权在出版画册、举办展览、学校宣传中使用,并不再支付报酬。
3、本次活动不收费,不退稿。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要求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。
4、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电子文件或底片者,将被视为放弃获奖资格。
5、本次摄影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
附件:
山东艺术学院党委宣传部
山东艺术学院工会
山东艺术学院团委
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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